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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财兴路道路(二期)工程施工
新邵县财兴路道路(二期)工程项目已由邵阳市发改委市发改投[2008]233号文批准建设。湖南省天平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新邵县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新邵县财兴路道路(二期)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前来报名。
1.工程综合说明
招标编号:2008-65#
建设单位:新邵县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新邵县财兴路道路(二期)工程
建设地点:新邵县经济开发区雷家坳村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工 期:36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计划投资:约1300万元
工程概况:新邵县财兴路道路(二期)工程项目即道路工程(含路基土石方工程、路基、路面、排水工程)。起于大应路K0+000,止于工业园路K0+946.5。道路全长946.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道路标准路段总宽为42米,拓宽路段总宽为49米。道路等级为三级城市交通主干道,计算行车速度为40KM/h。
2.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路基土石方工程、路基、路面、排水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企业资质:1)施工企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建造师或项目经理持有市政或公路专业的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证书,有类似工程经验;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有类似工程经验;2)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的企业;3)省外企业须有在湘注册三年以上的分公司。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4 报名方式: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本人携带本人社保证明、单位介绍信(公告日期后开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员证、安全员证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相关资料(所有证件需带原件验证并提供盖公章的副本复印件两套)。
4. 报名时间及地点:2008年10月9日至2008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9点至11点,下午3点至5点到邵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邵阳市邵水东路保宁巷36号)报名并同时向代理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400元/份)。逾期不予办理,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
5.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邵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008年10月24日上午9:00。
6、招标人拒不接受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对于打牌子、围标、串标等行为,一经发现,招标人即依法拒绝报名或取消其入围资格或取消其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
7、本次招投标活动严格按照湘建建[2007]102号文件的要求进行,并接受招投标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督。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邵县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国荣 0739-3600959
招标代理:湖南省天平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彭先生 电话:0739—6619405 15842994291 传真:0739-23593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