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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梅仙中学学生宿舍及食堂建设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江县梅仙中学学生宿舍及食堂建设工程已由平江县发改局以平发改招核准[2008]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江县梅仙中学,建设资金来自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江县梅仙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学生宿舍建筑面积1007平方米,三层,高12.9米,砖混结构;本工程学生食堂建筑面积727平方米,一层,层高7.3米,框混结构。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资质(企业营业执照非本县范围内注册的,报名前需先到平江县建设局办理备案手续),且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08年10月9日至2008年10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 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在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平江县天岳开发区坪上东路东方红面馆二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08年10月16日9时00分,地点为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平江县天岳开发区坪上东路东方红面馆二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江县梅仙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江县梅仙镇 地 址:岳阳市金鹗中路环卫大厦六楼
邮 编: 414500 邮 编:414000
联系人:李先生 联 系 人:柳雁北
电 话:13974005307 电 话:0730-8620576 13874008298
传 真:0730-8357083
电 子 邮 箱:gdzb888@MSN.com
网 址:www.gdzb.com
开 户 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岳阳金鹗支行
账 号:43001630066052501420

